申报|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总部经济财政扶持申报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6-18 访问次数:428
为进一步将临港新片区打造成为能极高、环境优、影响大的总部经济集聚区,助推特殊经济功能区建设,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22〕17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沪自贸临管规范〔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总部经济财政扶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临港新片区设立或实际经营的,经市相关职能单位或临港管委会认定的各类总部企业,包括创新型企业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民营企业总部、贸易型总部、新片区企业总部、新片区功能型总部等。 2.企业在新片区成立后(2019年8月),在新片区内实缴注册资本超过5000 万人民币(含 5000 万元人民币),且员工数在 20 人以上的。 3.未享受过基于实缴注册资本的奖励。 二、申报时间
6月17日至6月28日三、申请流程
企业在线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1.企业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网通办”; 2.在“切换部门、区、管委会”中切换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3.点击“线上服务”; 4.在“办事汇”中点击“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 5.进入申报系统后,点击左侧导航栏“政策大厅”,检索政策名找到对应政策,点击“扶持申报”按钮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6.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7.完成所有填写和上传后,点击“申报”按钮正式提交 政策来源:临港新片区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为进一步将临港新片区打造成为能极高、环境优、影响大的总部经济集聚区,助推特殊经济功能区建设,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22〕17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沪自贸临管规范〔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总部经济财政扶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在临港新片区设立或实际经营的,经市相关职能单位或临港管委会认定的各类总部企业,包括创新型企业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民营企业总部、贸易型总部、新片区企业总部、新片区功能型总部等。
6月17日至6月28日三、申请流程
企业在线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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