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4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7-06 访问次数:420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1〕6号),现发布“2024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券专项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企业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 注:各重点区域内企业由各区域专项政策支持。 二、资助内容 企业每年度可申请20万元创新券额度,用于在创新券受理平台上采购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项目,服务合同完成并经审核后,可按不高于合同金额的40%享受创新券资助。 申报单位信用无重大不良记录。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等异常项目的单位,本专项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从优不重复享受专项资金政策。 三、申报流程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评价入库。申报单位自行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取得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2、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投入专项综合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申领创新券额度。附件包括: (1)企业申请创新券前一个月完税证明; (2)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汇算清缴表 (3)其他通知的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与科技服务机构完成服务后,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申请创新券兑现。附件包括: (1)服务合同原件; (2)服务发票原件; (3)合同支付相关证明材料(银行转账凭证等); (4)相关产品或结果证明材料原件; (5)企业创新券兑现申报前一个月完税证明; (6)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汇算清缴表; (7)其他通知的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自行存档三年备查。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经委将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四、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 政策来源:上海浦东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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