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 关于领取2024年度第一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3-06 访问次数:5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放2024年度第一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通知》(沪高企认办﹝2025﹞001号)的要求,现发放2024年度第一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清单见附件。
一、领取要求:
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一套,具体要求如下:
1)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所有附件材料;
2)其中需提供原件的材料: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符合条件的承诺书;
3)申请书第一页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4)需双面打印胶装(申请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原件胶装入材料中。
二、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三、领取地址: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外青松公路6189号)二楼H07、H08统一发证窗口,联系电话:59711162。
附件:
2024年度第一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清单(青浦区、青浦园)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根据《关于发放2024年度第一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通知》(沪高企认办﹝2025﹞001号)的要求,现发放2024年度第一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清单见附件。
一、领取要求:
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一套,具体要求如下:1)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所有附件材料;
2)其中需提供原件的材料: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符合条件的承诺书;
3)申请书第一页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4)需双面打印胶装(申请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原件胶装入材料中。
二、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三、领取地址: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外青松公路6189号)二楼H07、H08统一发证窗口,联系电话:59711162。
附件:
2024年度第一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清单(青浦区、青浦园)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