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发布2025年度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10-16 访问次数:165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广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MO/CDMO)新模式,根据《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浦府规〔2022〕5号),我委现启动2025年度推广合同研发生产组织新模式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项目功能和主要效益发生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生物医药企业。企业应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申报渠道
浦东新区各片区管理局、镇受理申报并进行审核推荐。
三、申报条件(专题三:推广合同研发生产组织新模式)
支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集约化生产。对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采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委托开展研发生产活动(企业需无直接投资关联)的,给予相应支持。
1、鼓励企业通过合同委托开展临床用样品(临床用样机)生产,对符合条件的新签订合同(未享受同类政策),承诺产业化落地的,给予相应支持。
2、对企业通过合同委托生产的上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未享受同类政策),实现产业化落地的,给予相应支持。
3、对承接临床用样品(临床用样机)生产的新签订合同(未享受同类政策)的生产企业,产品承诺或符合产业化落地的,给予相应支持。
4、支持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MO/CDMO)和生产企业,对承接上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未享受同类政策),并实现产业化落地的,给予相应支持。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需登录浦东新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pyd.pudong.gov.cn)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时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在研项目如有需回避的评审专家或单位,请通过附件形式提交并说明)
2、凡涉及人体研究、动物实验、人遗资源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国家实验动物管理、人遗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3、项目申报单位需对提供材料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并签署相应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查询本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
4、各片区管理局、镇按照要求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推荐意见。审核合格的项目清单、推荐意见由各片区管理局、镇于2025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办公中心(世纪大道2001号4号楼511室)。
五、申报材料
网上填报,上传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件。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10M,可提交多个文件。
1、《2024年度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生物医药专项资助申请表》;
2、按照系统提示,根据相应专题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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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广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MO/CDMO)新模式,根据《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浦府规〔2022〕5号),我委现启动2025年度推广合同研发生产组织新模式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项目功能和主要效益发生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生物医药企业。企业应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申报渠道
浦东新区各片区管理局、镇受理申报并进行审核推荐。
三、申报条件(专题三:推广合同研发生产组织新模式)
支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集约化生产。对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采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委托开展研发生产活动(企业需无直接投资关联)的,给予相应支持。
1、鼓励企业通过合同委托开展临床用样品(临床用样机)生产,对符合条件的新签订合同(未享受同类政策),承诺产业化落地的,给予相应支持。
2、对企业通过合同委托生产的上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未享受同类政策),实现产业化落地的,给予相应支持。
3、对承接临床用样品(临床用样机)生产的新签订合同(未享受同类政策)的生产企业,产品承诺或符合产业化落地的,给予相应支持。
4、支持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MO/CDMO)和生产企业,对承接上市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未享受同类政策),并实现产业化落地的,给予相应支持。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需登录浦东新区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pyd.pudong.gov.cn)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时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在研项目如有需回避的评审专家或单位,请通过附件形式提交并说明)
2、凡涉及人体研究、动物实验、人遗资源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国家实验动物管理、人遗资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3、项目申报单位需对提供材料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并签署相应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查询本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
4、各片区管理局、镇按照要求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推荐意见。审核合格的项目清单、推荐意见由各片区管理局、镇于2025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办公中心(世纪大道2001号4号楼511室)。
五、申报材料
网上填报,上传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件。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10M,可提交多个文件。
1、《2024年度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生物医药专项资助申请表》;
2、按照系统提示,根据相应专题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其他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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