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 上海市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及科学智能“百团百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5-11 访问次数:1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加速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促进科学智能领域高质量发展,打造人工智能上海高地,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人工智能+”和科学智能“百团百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聚焦“人工智能+”和科学智能“百团百项”2个方向。
专题一:人工智能+
重点支持:①大模型行业垂类示范。推动大模型、智能体在智能终端、自动驾驶等重点领域,以及在生产性服务业、金融、教育、医疗健康、文旅、城市治理、广告、交通等相关行业的示范应用。②具身智能示范应用。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进工厂,在工业制造、物流装配、商业零售、医疗康养、家政服务、城市服务、文旅等重点领域打造实景应用场景。
专题二:科学智能“百团百项”
重点支持:支持海内外青年科学家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围绕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物质科学与新材料、地球与环境科学、数学与量子、工程技术等领域,解决面向产业需求的关键科学问题,孵化创新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牵头单位及联合单位)均须为在本市依法经营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三)申报的项目内容须在项目指南范围内;
(四)申报单位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需实现的相关项目指标以及资金落实情况;
(五)所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补贴支持;
(六)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专题一项目;
(七)申报专题二项目需具备: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不高于40岁的海内外青年科学家担任,应为该项目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研究的主导者,具有与项目任务要求相匹配的能力。同时负责的本专题在建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项。
2.多领域专业人才协同攻关。项目团队成员应由AI科学家、领域科学家、工程师三类人才共同组成。
3.关键要素众包共享。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如数据、模型、共性工具等,分阶段共享到上海市科学智能开放平台,完善产业创新生态。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5月12日10:00至2026年6月1日16:00。
(二)申报单位须在上述申报时间范围内,通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zxzj.sheitc.sh.gov.cn)进行申报(为避免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四、联系方式
(一)技术咨询:60801111-2
(二)申报咨询:李老师23117655,王老师60801154
(三)支持方向咨询:
大模型行业垂类示范:王老师23119356
具身智能示范应用:曹老师23119377
科学智能“百团百项”:金老师23117641
五、其他事项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专项的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政策来源:上海经信委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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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加速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促进科学智能领域高质量发展,打造人工智能上海高地,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人工智能+”和科学智能“百团百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聚焦“人工智能+”和科学智能“百团百项”2个方向。
专题一:人工智能+
重点支持:①大模型行业垂类示范。推动大模型、智能体在智能终端、自动驾驶等重点领域,以及在生产性服务业、金融、教育、医疗健康、文旅、城市治理、广告、交通等相关行业的示范应用。②具身智能示范应用。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进工厂,在工业制造、物流装配、商业零售、医疗康养、家政服务、城市服务、文旅等重点领域打造实景应用场景。
专题二:科学智能“百团百项”
重点支持:支持海内外青年科学家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围绕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物质科学与新材料、地球与环境科学、数学与量子、工程技术等领域,解决面向产业需求的关键科学问题,孵化创新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牵头单位及联合单位)均须为在本市依法经营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态正常、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三)申报的项目内容须在项目指南范围内;
(四)申报单位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需实现的相关项目指标以及资金落实情况;
(五)所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补贴支持;
(六)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专题一项目;
(七)申报专题二项目需具备: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不高于40岁的海内外青年科学家担任,应为该项目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研究的主导者,具有与项目任务要求相匹配的能力。同时负责的本专题在建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项。
2.多领域专业人才协同攻关。项目团队成员应由AI科学家、领域科学家、工程师三类人才共同组成。
3.关键要素众包共享。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如数据、模型、共性工具等,分阶段共享到上海市科学智能开放平台,完善产业创新生态。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5月12日10:00至2026年6月1日16:00。
(二)申报单位须在上述申报时间范围内,通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zxzj.sheitc.sh.gov.cn)进行申报(为避免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四、联系方式
(一)技术咨询:60801111-2
(二)申报咨询:李老师23117655,王老师60801154
(三)支持方向咨询:
大模型行业垂类示范:王老师23119356
具身智能示范应用:曹老师23119377
科学智能“百团百项”:金老师23117641
五、其他事项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专项的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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