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指南

申报|上海市数据局关于开展2026年数字出海服务平台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6-06-24 访问次数:2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数字企业出海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数据领域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覆盖面,以智能化手段提升出海服务能级,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数字出海服务平台,现组织开展2026年上海市数字出海服务平台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围绕提升数字出海服务供给质量、深化数据领域国际合作两大核心目标,以试点工作为牵引,推动建设一批数字出海服务平台,培育数字出海领域创新应用,构筑功能互补、智能高效的出海服务网络。


二、申报条件

按照区域推荐、先进示范的原则,申报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本市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

2. 为试点平台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3. 具备承担试点平台建设开发、应用推广与专业服务的能力;

4. 试点平台项目不支持联合申报,已入选2025年度试点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方向

平台应围绕中小企业出海实际需求,以数据领域全链条服务为支撑,优先支持智能体创新应用,打造安全、专业、协同的出海数字服务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 行业场景类:面向航运物流、智慧农业、绿色低碳、智能制造、数字医疗、数字内容、数字贸易、数字技术等重点出海场景,建设融合行业数据、专业模型的场景智能体。

2. 出海服务类:面向数据领域国际合作语料加工、数据治理、国别合规研究、跨境信用服务等需求,建设综合性运营服务平台。

(二)试点工作要求

1. 方案科学可行。功能模块与技术路径清晰,成效指标可量化、可考核,特色鲜明。

2. 服务能力明确。核心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普惠服务,可围绕企业出海全生命周期需求,提供综合或专项数字化服务。

3. 运营机制可持续。制定用户增长、服务迭代、用户反馈等运营计划,保障平台长期健康发展。

4. 服务资源共享。在市、区数据部门指导下,推动成熟功能模块、智能体、知识库能力与市级服务能力对接,积极参与本市数字出海相关活动,相关成果全程上链用链,实现全市出海服务资源集约共享。


四、推荐评估

1. 各区数据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结合辖区内数字出海服务供给与数据领域国际合作情况,按以下两类择优推荐:

特色服务型试点平台:平台需正式运营半年以上,聚焦数字出海细分赛道形成专业化服务能力,实际服务2个及以上海外国别/地区。鼓励应用智能体技术,优先支持使用区块链技术;具备成熟的数字出海服务产品或解决方案,为中小企业出海提供普惠化、场景化支撑。原则上每区推荐不超过5个。

综合引领型试点平台:平台需正式运营满1年及以上,具备完善的跨境协同服务能力,实际服务5个及以上海外国别/地区。鼓励应用智能体服务多类出海需求,能完成跨地域资源调配与运营支撑,适配不同市场;在数据领域国际合作规则互认中有实质性探索;拥有稳定客户群体与成熟商业运营机制。原则上每区推荐不超过3个。

2. 市数据局组织专家对经推荐报送的试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确定入选名单。

3. 市数据局将定期组织试点交流,各区数据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做好运营指导,各试点须按期报送进展情况。


五、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需通过区数据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推荐申报。

2.申报单位于2026年7月5日前,向推荐单位提交全套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

申报表(附件2,需同时提交可编辑的Word版本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本)、试点方案(附件3,需同时提交可编辑的Word版本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本)、承诺书(附件4,需提交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及近2年的审计报告。材料不全视为无效。

3.请各区数据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于2026年7月15日前,将拟推荐平台材料汇总,并将盖章的《推荐汇总表》(附件5,PDF版本)发至邮箱:yqniu@shanghai.gov.cn。

政策来源:上海数据局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微信: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权威的产业政策辅导服务平台,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无偿资助专项资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委、科创办以及各区部门项目,专业申报,重点立项。
版权所有 2022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   沪ICP备2022007154号
李老师:15901996329